本報訊 (記者劉振) 近日有家長反映,安東街小學一名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在校外有償補課。省教育廳昨日回應,給予該教師記過處分並扣除部分績效工資,同時,對安東街小學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據安東街小學三年級一位家長反映,孩子的班主任經常在上課期間,請假到校外輔導班代課,全班35名學生有20多名在班主任的校外輔導班補課。
  省教育廳昨日回應,經碑林區教育局調查,該教師現任安東街小學三年級某班班主任和語文教師,11月4日因身體不適持醫院證明請病假至今。該教師私自組織本班部分學生在校外舉辦有償作文輔導班。甚至其在休病假期間,仍在外私自組織學生有償輔導。
  根據調查情況,碑林區教育局決定:給予該教師記過處分;自受處分當月起扣發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至2014年12月;扣除其2014年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部分的50%;責令其立即停止校外補課,並將所收取款項如數退還家長;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做出深刻檢查。同時,根據《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嚴禁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通知》,對學校實行目標考評“一票否決”,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在全區教育系統通報批評。  (原標題:小學校長被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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