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有關要求,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中央財政林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4〕9號〕)和《湖南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湘財農〔2014〕1號)規定,我省2014年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如下表所示:
  說明:1、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直接撥付給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的經濟補償費分別為14.5元/畝和12.5元/畝;2、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省級公益林每畝提取2.25元管護費,用於統一護林和公益林監督檢查、評價監測等;省級林業部門每畝提取0.25元公共管護支出,用於統籌開展全省公益林監測、管護情況檢查驗收、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監測等。
  為方便群眾監督,省林業廳設立生態公益林咨詢投訴熱線:0731-85360867,聯繫地址:長沙市湘府東路一段1001號省林業廳。歡迎廣大群眾對亂砍濫伐公益林木,違規占用公益林地,截留、克扣、挪用補償資金等問題來電來信監督、舉報。
  湖南省林業廳
  2014年9月19日
  2014年湖南省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補償標準表(單位:元/畝)
  事權等級權屬補償標準直接撥付給林權所有者或經營者的經濟補償費省級公共管護支出縣級管護費國家級公益林集體和個人所有1714.50.252.25國有76.750.25省級公益林集體和個人所有1512.50.252.25國有76.750.25  (原標題:湖南省林業廳關於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補償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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